公示公告

遂宁市文化馆 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遂宁市社区实践活动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遂宁市文化

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遂宁市社区实践活动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第八届非遗节彰显“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理念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文化多样性的指导思想,发挥非遗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独特作用,根据第八届非遗节相关文件精神,我馆拟于10月中下旬开展遂宁市社区实践活动,现将活动服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遂宁市社区实践活动

(二)项目内容要求

1.彰显遂宁非遗保护成果。巩固和扩大我市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交流及合作,全面增强非遗节的影响力。

2.策划搭建非遗展演展示区域。创新载体和表达,充分彰显非遗活态传承,促进遂宁非遗消费升级。

3.启动遂宁非遗直播带货。直播1场,直播时长不低于90分钟,至少对8个以上非遗项目产品进行直播带货,直播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反响良好,有利于扩大节会活动品牌效应。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10月中下旬(待定)

(四)项目地点

遂宁市行政区域内

(五)项目预算

    不得高于6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公司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比选申请报名表;

(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需盖鲜章);

(四)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五)服务方案;

(六)承接相关成功项目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七)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四、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遂宁市文化馆官网 

http://www.snswhg.com/)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17:30止,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联系人:韩菲,联系电话:0825-8125889。

(三)资料递交: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在我馆规定的比选时间到达比选现场(遂宁市文化馆4楼会议室),当面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陈诉。  

(四)比选:我馆将组成专业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选。

(五)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比选时间

2023年10月7日(星期六) 下午15:00。

如有调整,我馆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六、比选地点

遂宁市文化馆4楼会议室(遂宁市文化中心A区4楼)

七、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4.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馆将通过遂宁市文化馆官网通知。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

2023年926


承诺书.docx

比选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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