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青春律动·强国有我” 2023年“送文化下乡”遂宁市“晴雨伞”文旅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青春律动·强国有我”

2023年“送文化下乡”遂宁市“晴雨伞”文旅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2022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实做深文旅志愿服务工作,更好地扩充文旅志愿者服务队伍,提高文旅志愿者综合素质,着力组建大学生文旅志愿者服务队伍为传统送文化下乡演出注入青春活力,激发当地群众的文化热,促进农村地区文化繁荣与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青春律动·强国有我”—2023年“送文化下乡”遂宁市“晴雨伞”文旅志愿服务活动的(LED租赁、背景及节目视频制作等)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青春律动·强国有我”—2023年“送文化下乡”遂宁市“晴雨伞”文旅志愿服务活动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

(三)项目地点

1.安居区横山镇双油坊村

2.射洪是龙泉村居委会

3.射洪市复龙路五叉树村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本次活动充分发挥“晴雨伞”志愿服务品牌作用着力组建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为传统送文化下乡演出注入青春活力,激发当地群众的文化热,促进农村地区文化繁荣与发展。本次“晴雨伞”文旅志愿品牌服务活动主要以惠民演出为主,通过在全市各乡镇的指定场地内开展一场既具有传统文化内涵又体现青春活力的文艺演出。现场搭建舞台LED背景屏等,制作出炫丽的舞台背景效果,并进行现场视频拍摄,后期制作成小视频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线上推广,利用现代媒介渠道推广和宣传“晴雨伞”志愿服务品牌活动。

2.项目要求

舞台背景:搭建LED背景4米×9米(全彩led电子屏)、活动主背景设计构思等(费用包含搬运、安装及屏控技术人员)。

时间方面:三场演出分不同时段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拍摄方面:每场演出需提供无人机航拍,在演出结束后,通过拍摄的视频,后期制作剪辑出一个2分钟的小视频,在活动结束后用于推广。

④项目预算:不超过4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公司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近三年以内没有不良实施记录(如违约、重大责任事故等)。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比选申请报名表;

(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五)布展方案及清单报价表;

(六)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五份。

四、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遂宁市文化馆官网

http://www.snswhg.com/)

(二)报名时间: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下午17:30止,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料递交: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在我馆规定的比选时间到达比选现场,当面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陈述。  

(四)评审:我馆将在公告发出5日内组成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五)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比选时间

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 上午10:00。

如有调整,我馆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六、比选地点

(一)地点:遂宁市文化馆4楼会议室

(二)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25-8125888   

  七、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及三家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4.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馆将通过遂宁市文化馆官网通知。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馆

2023119

 

附件1

比选申请书

我公司已认真审阅“青春律动·强国有我”—2023年“送文化下乡”遂宁市“晴雨伞”文旅志愿服务活动的比选公告,已知晓文件条款,了解项目有关情况,自愿申请参加“青春律动·强国有我”—2023年“送文化下乡”遂宁市“晴雨伞”文旅志愿服务活动的比选。

一、我方愿意按照贵方要求,按时提供我公司相关证明材料和比选响应文件,按时参加比选报名和比选陈述。

二、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三、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四、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管理,监督及考核。

我公司承诺:依法参加该项目的比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比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2

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

本单位(            )参加遂宁市文化“青春律动·强国有我”—2023年“送文化下乡”遂宁市“晴雨伞”文旅志愿服务比选活动,现承诺:

一、我单位资质: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近三年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没有不良记录(如违约、违规、重大责任事故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团队、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需求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相应承诺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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