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第八届非遗节彰显“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理念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文化多样性的指导思想,发挥非遗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独特作用,根据第八届非遗节相关文件精神,我馆拟制作遂宁非遗专题宣传片,现将专题片摄制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遂宁非遗专题制作片摄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要求
1.摄制对象
摄制取景以遂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遂宁市地标建筑为主。
2.剪辑策划
专题片剪辑策划要突出遂宁非遗的魅力与特色,不得贬损非遗项目及传承人。
3.后期制作
要求剪辑画面流畅、配音优美、色彩搭配合理。
4.项目预算:不超过8万
5.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20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公司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比选申请报名表;
(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需盖鲜章);
(四)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五)服务方案;
(六)承接相关成功项目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八)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四、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遂宁市文化馆官网
(http://www.snswhg.com/)
(二)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17:30止,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联系人:韩菲,联系电话:0825-8125889。
(三)资料递交: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在我馆规定的比选时间到达比选现场(遂宁市文化馆4楼会议室),当面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陈诉。
(四)比选:我馆将组成专业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选。
(五)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比选时间
2023年10月7日(星期六) 上午10:00。
如有调整,我馆将在遂宁市文化馆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六、比选地点
遂宁市文化馆4楼会议室(遂宁市文化中心A区4楼)
七、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4.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馆将通过遂宁市文化馆官网通知。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馆
2023年9月26日